同名人,[美]裘帕·拉希莉,电子书,mobi,pdf,txt,epub,kindle,全文阅读下载

原创 qiangshuai521  2019-08-20 11:00  阅读 973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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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五点零五分,婴儿落地,是个男孩。婴儿身长二十英寸,重七磅九盎司。剪断脐带抱走之前,阿西玛匆匆瞥了第一眼,那是一个全身包着厚厚一层白色黏液的小生命,肩上、脚上和头上沾着一块块的血,她的血。扎在她腰背部的一根针,使她自腰至膝都失去了痛觉,却也令她在生产的最后阶段头痛欲裂。一切都结束之后,她开始剧烈地颤抖,像是发着高烧。她盖着毛毯,昏昏沉沉地抖了半个小时。她腹中已经空了,而外形却依然不成样子。她想让护士帮忙把染血的袍子换成新的,可是说不出话来。她喝了无数杯水,而嗓子依然焦干。护士让她坐在马桶上,再用一只瓶子往两腿间喷温水。终于,护士拿海绵吸干净了她的身子,给她套上新袍子,把她安放在轮椅上,推进了另一间病房。室内的灯光暗得柔和而舒适,她的床边另外只有一张病床,暂时还空着。艾修克到来时,帕蒂正在给阿西玛量血压。阿西玛背靠在一堆枕头上,手里抱着孩子,孩子包得像一个长长的白色包裹。床边是一个摇篮,别着一张卡片,上面写着“男婴甘古利”。

“他在这儿。”她静静地说,抬头看看艾修克,虚弱地笑了笑。她的皮肤有些蜡黄,唇上也失去了血色;眼下有一弯黑晕,而头发已经散乱,仿佛好多天都没有梳理了。她嗓音嘶哑,像是得了感冒。他拉过一把椅子,在床边坐下来,帕蒂便帮忙把孩子从妈妈怀里转到爸爸那儿。这当儿,孩子短短地哭了两声,撕破了室内的宁静。父母两人都慌了手脚,而帕蒂则对婴儿赞许地笑了。“你看,”她对阿西玛说,“他已经认得你了。”

照帕蒂所教的那样,艾修克伸出双臂接过孩子,一手托着脖子,一手托着屁股。

“抱一抱,抱一抱,”帕蒂催促道,“他要你抱紧些。他可比你想象的结实。”

艾修克把那小小的包裹搂得高一些,靠近他的胸膛。“像这样?”

“对,就是这样,”帕蒂说,“你们一家聚一会儿吧,我出去了。”

艾修克第一眼看到那尖尖的脑袋、肿大的嘴唇、脸颊上的小白点以及明显盖住下唇的肉乎乎的上唇,便有一丝惘然,倒并没有太喜欢。婴儿的皮肤比阿西玛和他自己的都白一些,透明得可以看见太阳穴下细细的青色血管。头上是一撮绒绒的黑发。他试着数了数看有几根睫毛。隔着法兰绒布,他轻柔地抚摸孩子的手和脚。

“都有呢,”阿西玛望着丈夫,说道,“我都检查过了。”

“他的眼睛是什么样的?为什么不睁开呢?他睁开过眼睛吗?”

她点点头。

“他能看见什么吗?看得见我们吗?”

“我想能吧。但是不会很清楚。而且不是全色的。还没到时候呢。”

他们静静地坐着,三个人都石雕般一动不动。“你觉得怎么样?没有问题吧?”他问阿西玛。

没有回答。艾修克的目光从儿子脸上抬起,见她也睡着了。

他低头接着端详孩子的时候,孩子的眼睛睁开了,盯着他看,一眨不眨,眼仁黑得像头上的细发。睁开眼睛,脸就不一样了。艾修克从没见过比这更完美的东西。他想象自己在儿子眼里,必定又暗黑又粗糙又模糊。想象自己作为父亲在面对儿子。他又一次记起了那个几乎丧命的晚上,那几个小时的记忆永远在脑海里摇曳沉浮。从破碎的火车里获救,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奇迹。而现在,托在臂弯里的孩子,轻得几乎什么都没有却将改变一切,乃是第二个奇迹。

除了父亲,孩子还有三位客人,都是孟加拉人。玛雅和迪利普·南迪,一对住在剑桥的年轻夫妇,是阿西玛和艾修克几个月前在至纯超市认识的。另一位笈多博士,来自德拉敦,在做数学博士后,五十多岁还是单身汉,是艾修克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大楼楼道里结交的。到喂奶的时候,三位男士,包括艾修克,都退了出去,到走廊上说话。玛雅和迪利普送给孩子一个拨浪鼓,外加一本育儿手册,手册中留有足够地方让父母记下孩子成长的所有细节。书中甚至还有个圆圈,可以把婴儿第一次剪下的头发粘上几缕。笈多博士送给男孩一本插图漂亮的鹅妈妈摇篮曲。“你可真幸运,”艾修克叹道,一边翻着装订精美的书页,“才几个小时大,就已经有书了。”他想,跟记忆中自己的孩提时代比,这真是天渊之别。

阿西玛也这么想着,不过是出于别的缘由。虽然她心中十分感谢南迪夫妇和笈多博士的陪伴,但这些熟人却只是一种替代而已,真正应该围绕在身边的人不是他们。祖父母、父母、叔叔伯伯、姑姑婶婶,一个都不在身旁;于是婴儿的出生,就像在美国几乎所有别的事情一样,总觉得有点草草了之,只有一半是真实的。轻抚儿子、给他喂奶、仔细端详他的时候,她不觉可怜起他来了。她不知道有谁是如此孤独、如此无助地来到这个世界的。

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两家,都没有装电话,他们给家里联系只能通过电报。艾修克给加尔各答两边都发了电报:“托福,母子平安。”至于名字,他们早已决定恳请阿西玛八十多岁的外婆给起一个,六个曾孙都是她取的名字。她听说阿西玛怀孕的消息,想到可能要给家里第一位“萨依卜”(1)取名,还感到特别的紧张呢。于是阿西玛和艾修克同意,先不管医院要求填写的出生证申请表格,等信来了再说。阿西玛的外婆是拄着拐杖亲自去邮局把信寄出来的。十年了,这是她第一次出家门。信上有一个女孩名字,一个男孩名字。两个名字,她都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

信是七月间发出的,已经一个月了,可是至今还没收到。阿西玛和艾修克倒不是特别担心。毕竟,他们都知道,婴儿并不一定需要名字。他需要喂养和祝福,需要一些金银饰物,喂完奶以后需要轻轻拍背,抱的时候需要小心托着脖子。名字是可以等的,在印度,父母们都不着急;花上几年时间来决定一个合适的、最好的名字,是常有的事。阿西玛和艾修克都说得出好些例子来,他们的堂兄弟、表姊妹,有的到六七岁注册上学的时候才有正式的名字。这些南迪夫妇和笈多博士最是清楚不过。当然得等,他俩一致同意,等儿子外曾祖母信里的名字到来。

再说了,用小名先凑合一下总是可以的:在孟加拉,每个人都允许取两个名字。孟加拉语中,小名这个词是daknam,字面意思就是朋友、家人和别的亲近的人在家里和私下无人时叫的名字。小名是童年永不退色的记忆,让人感到生活并不总是那么严肃、那么正式、那么复杂。小名还提醒人们,并不是什么都得让别人知晓。人人都有小名。阿西玛的小名是默奴,艾修克的是米修,即便他们都成人了,两家都还是这样叫他们;敬慕他们、责骂他们、思念他们、关爱他们,用的都是小名。

每一个小名,都跟随着一个大名,一个bhalonam。大名是外面世界分别彼此用的,所以会出现在信封、文凭、电话号码簿和所有公共的地方。出于这个原因,阿西玛的母亲在外面信封上写着“阿西玛”,而里面信纸上写的却是“默奴”。大名常常代表高贵、乐观向上的品质。“阿西玛”的意思就是“无限、无极的女子”,而“艾修克”,曾是一位君王的名字,意为“超越悲伤的人”(2)。小名就没有寄予这样的志向。小名不会正式记录在案,只是口头上叫、心里面念的。不像大名,小名通常没有什么意义,不是故意弄得傻乎乎的就是说反话,甚至只是象声而已。一个人还是婴孩的时候,经常是叫他什么他都不知不觉地答应,弄出几十个小名来,后来才会慢慢固定在一个上。

所以,当孩子一度鼓起粉红的小皱脸,认真地看着这一小圈仰慕自己的人时,南迪先生便俯下身,叫他“卜罗”;在孟加拉语里,这意思就是“老头”。

“他叫什么?卜罗?”帕蒂欢快地问道,又给阿西玛带来一盘烤鸡。艾修克揭开盖子,把鸡肉拨开。现在,那些产科护士都正式管阿西玛叫“果冻加冰激凌小姐”了。

“不,不,那可不是名字,”阿西玛解释道,“我们还没选好。我外婆在给他选呢。”

帕蒂点点头。“她马上就来这儿吗?”

阿西玛笑了,生完孩子后第一次发自内心地笑了。她的外婆,一位出生在上个世纪,已经萎缩的老妇,身穿白色寡妇装,不肯起皱的皮肤生着褐色老人斑,居然要坐飞机飞到剑桥来,想想就觉得不可思议。无论你多么欢迎、多么盼望,那都是荒唐可笑、完全不可能的。“不,不过有封信会来。”

那天晚上,艾修克回了一趟家,去看看信来了没有。三天时间就这样转眼过去了。护士教阿西玛换婴儿尿片,又教她清洗脐带头。他们让她泡盐水澡,这样破皮和缝线的地方就不会太痛。他们给了她一长串儿科医生的名单,无数有关母乳喂养、培养亲子关系和免疫接种的小册子,还有婴儿香波、棉签和护肤霜的试用样品。第四天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好消息是阿西玛和孩子第二天上午就可以出院了。坏消息是,医院管出生证的韦尔考克斯先生告诉他们,必须给儿子选个名字了。他们知道在美国,没有出生证,婴儿是不能出院的。而出生证需要一个名字。

“可是,先生,”艾修克争辩道,“我们不可能自己给他取名字。”

韦尔考克斯先生身材瘦小,头也谢了顶,他一点也没觉得好笑,看了一眼这对满脸焦急的夫妇,再看了看那个没有名字的孩子。“哦,”他说,“那么原因是——”

“我们在等一封信。”艾修克道。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细细地讲了。

“哦,”韦尔考克斯先生又说道,“的确不幸。那么我们恐怕只好写上‘男婴·甘古利’了。自然,等名字想好了,你必须修改永久记录。”

阿西玛期待地看着艾修克。“那我们是不是就这么办?”

“我倒不主张这样做,”韦尔考克斯先生说,“你们必须面见法官,还得交费。手续烦琐得很。”

“天哪。”艾修克说。

韦尔考克斯先生点点头,接着是一阵沉默。“你们没有准备几个应急的吗?”他问道。

阿西玛皱眉。“应急?什么意思啊?”

“嗯,就是放在那儿备用的。万一你不喜欢外婆选的名字呢?”

阿西玛与艾修克都摇头。他们从来没想过要去质疑阿西玛外婆的选择,这么做是藐视长辈的意愿。

“你总是可以用你自己的名字,或者家里先辈的名字,给他命名的。”韦尔考克斯先生建议道,他承认自己实际上叫霍华德·韦尔考克斯三世。“这是个好传统。法国、英国的国王都这么做。”他补充道。

但这是不可能的,阿西玛和艾修克都心想。儿子取父亲或祖父的名字、女儿取母亲或外婆的名字,孟加拉人没有这样的传统。这种欧美式的尊敬方式,这种传承和血胤的象征,在印度是会遭人嘲笑的。孟加拉家庭里,每一个名字都神圣不可亵渎,根本不是用来继承和分享的。

“那就用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如何?一个你们非常景仰的人?”韦尔考克斯先生说,眉毛满是期待地扬起来。他叹了口气。“想想吧。我过几个钟头再来。”说着,出了房门。

门关上了。就在这时,艾修克忽然心里一动,仿佛他一直就这么想着的,一个绝好的小名冒了出来。他记起了那片揉成一团紧紧攫在手心的书页,记起了提灯来到眼前时炫目的光亮给他的悚然一惊。然而,没有恐惧却充满感激地回想起那个时刻,在他这是第一回。

“喂,果戈理。”他轻声道,俯身望着儿子高傲的小脸和那紧紧包裹起来的身体。“果戈理。”他重复几声,很满意。小家伙转过头,做出一个极其惊愕的表情,接着打了个呵欠。

阿西玛也颔首同意,她感到这个名字不单是儿子生命的符记,也是丈夫生命的象征。她熟知车祸的故事,这个故事她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只是带着新婚时礼貌的同情;但是现在,特别是现在,一想到它,她就冷汗直冒。多少个夜里,她被丈夫低沉的尖叫惊醒,又有多少次在地铁上,丈夫因车轮敲击铁轨的节奏而突然变得忧郁和冷漠。她从来没有读过果戈理的小说,但她愿意把果戈理放在自己心灵的书架上,与丁尼生和华兹华斯同列。再说,大不了一个小名,不必太认真的,不过是为了临时填出生证,好出院而已。等韦尔考克斯先生带着打字机回来,艾修克便向他拼读了这个名字。就这样,果戈理·甘古利被录入了医院的档案。“再见了,果戈理,”帕蒂在他的肩头亲了一口,然后帮阿西玛依旧穿上那件皱巴巴的丝绸莎丽,一边说道,“祝你好运。”那个灼热的深夏之日,笈多博士给他们照了第一张全家福,虽然有点曝光过度:果戈理是毯子包着的模糊一团,安静地躺在疲倦的母亲怀里。她站在医院台阶上,直望着照相机,阳光下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丈夫在一旁提着妻子的衣箱,低头微微地笑,像是在旁观这对母子照相似的。“果戈理出生留念”,他父亲准会用孟加拉文把这几个字写在照片背后。

果戈理的第一个家是一套家具齐备的公寓,走路十分钟即可到哈佛,二十分钟到麻省理工。公寓是一幢独立房屋的底层。这幢三层楼的房子,墙面覆盖着橙红色木瓦,周围是一圈齐腰高的铁丝网围栏。房顶色如烟灰,与人行道和街道十分协调。街边永远排着一长溜计时停泊的汽车。街角有一家小小的旧书店,进门得下三步台阶。书店隔街对面是一爿霉味扑鼻的便利店,售卖报纸、香烟和鸡蛋。让阿西玛觉得有点恶心的是,一只毛茸茸的黑猫在货架上到处乱窜,他们竟也不管。除了这些小店,周围还有好多这种贴护墙瓦的房子,外形、大小都差不多,都有点老旧了,漆成薄荷蓝、粉蓝或丁香紫的颜色。十八个月前那个二月下旬的晚上,艾修克从洛根机场接到阿西玛后,就是来到这所房子的。黑暗中,透过出租车的车窗,因时差而特别清醒的阿西玛几乎什么也分辨不清,但见地上零星散落着一堆堆乱砖头似的残雪,发着幽蓝冷白的光。第二天早上,她穿着艾修克的袜子,套上自己的薄底便鞋,出外转了转。新英格兰刺骨的寒冷从耳朵和嘴里直透进去,直到此时,美国她才真正看了第一眼:满目秃树,枝条结满坚冰。雪堆染着狗尿、嵌着狗粪。街头空空荡荡,阒无一人。

公寓共有三间屋子,连成一串,没有过道。客厅在顶前头,一扇凸窗临街,中间是对穿的卧室,最后面是厨房。这与她原先的想象完全不一样。她曾跟弟弟和表姊妹去灯塔影院和大都会影院看过《乱世佳人》和《七年之痒》,里面的房屋跟这个根本不是一回事。冬天,公寓四面透风,夏天又热得受不了。沉郁的深棕色窗帘挡在老厚的窗玻璃前。浴室里甚至还有蟑螂,夜里从瓷砖的裂缝里爬出来。然而对这些她都没有抱怨。她把失望藏在心里,不愿惹恼艾修克,也不想让父母担心。相反,她给家里写信,讲炉灶上的天然气如何充足,一天任何时候打开,四个炉子火苗都蹿得高高的;又讲热水龙头的水如何厉害,能把皮肤烫起泡来,而冷水则干干净净的,可以直接饮用。

上面两层住的是房东蒙哥马利夫妇,丈夫是哈佛大学的社会学教授。他们有两个孩子,都是女孩,一个叫安珀,七岁;一个叫克萝芙,九岁。她们都长发过腰,却从来不扎。后院那棵独树上绑着轮胎秋千,如果天气暖和,她们会在那里一玩玩上好几个小时。阿西玛和艾修克初次和教授见面时,称呼他蒙哥马利教授,而他则让他们称自己艾伦。他棕红色的胡子根根硬挺,使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得多。他们曾看见他穿着磨得快穿洞的裤子和带流苏的羊皮夹克,趿着双塑料拖鞋朝哈佛园走去。在印度,黄包车夫都比这儿的教授穿得好,艾修克常常这么想,但他还是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与导师一起参加会议。蒙哥马利夫妇有一辆暗绿色的大众面包车,上面贴着好些标签:质疑权威!拒绝冷漠!解放乳房!和平!他们有台洗衣机,放在地下室,艾修克和阿西玛可以使用;他们的客厅里还有一台电视,声音透过天花板清晰可闻。四月份的一个晚上,艾修克和阿西玛吃晚饭的时候,就是透过天花板,得知小马丁·路德·金被暗杀的消息的,而刚刚不久前,又传来罗伯特·肯尼迪参议员同样的死讯。

有时候,阿西玛和艾伦的太太朱迪一起站在后院晾晒衣服,把衣服夹到衣绳上去。朱迪总是穿着蓝色牛仔裤,夏天一到就撕成短裤。她的脖子上总戴着一条小海贝项链。包裹她稀疏黄发的是一条红色棉头巾,质地和色泽都跟她两个女儿的一样,总是在后颈处打结。她每个星期在萨默维尔一家妇女保健合作机构干几天。朱迪得知阿西玛怀孕的消息时,十分赞同她打算母乳喂养的决定,而听说她要去医院分娩,把自己拱手送入那个当权医疗集团之手,又不免有些失望。朱迪的两个女儿都是在家里生的,只请了保健机构的接生员来帮忙。有些晚上朱迪和艾伦出门去,把安珀和克萝芙扔在家里,无人看管。只有一次,当时克萝芙正在感冒,他们才请阿西玛上去照看一下。阿西玛想起他们家的景象,总觉得后怕——不过隔了层天花板而已,竟是判然两重天地,他们屋里东西堆得到处都是,书成堆,报纸成堆,橱台上的脏盘子堆成山,餐盘大小的烟灰缸里积满了掐灭的烟蒂。两个女孩一起睡在衣服成堆的床上。她在艾伦和朱迪的床边坐下来歇一歇,不料才一坐下,便往后摔了个仰八叉,她大叫一声,惊魂稍定,才发现里面灌的竟全是水。冰箱上头,放的不是麦片盒和茶包,而是威士忌和红酒,瓶里大都还剩那么一点点。光站在那儿,阿西玛都觉得有点醉晕晕的。

笈多博士有车,承他的盛情,他们搭他的车回家。他们又坐在那蒸笼似的客厅里唯一的电风扇前了,忽然就成了一大家子。家里没有沙发,倒有六张椅子,都是三足便椅,蛋圆的木靠背,三角形的黑坐垫。再次回到阴暗的三房公寓,阿西玛出乎意外地开始怀念起医院的嘈杂,怀念起帕蒂,还有定时送到她身边的果冻和冰激凌来了。她在房里慢慢踱着,见厨下还码着脏碟子,床也没有整理过,忽然间生出些厌倦来。到如今,她已接受现实,知道在她累了、烦了、想家了的时候,是没人拖地,没人刷盘子,没人洗衣服,没人买菜,没人做饭的。缺少这样的温馨体贴正是美国的生活方式,这她也认了。可是看看眼下,孩子在怀里哭闹,乳房溢满奶水,全身壳似的裹着一层汗,大腿根还痛得根本无法坐下,她一下子就觉得受不了了。

“我干不了。”她对艾修克说,当时他正给她端来一杯茶。这是他能想到的为她做的唯一的事,而她根本就不想喝。

“过几天你就摸到窍门了。”他说着,希望能让她情绪高点,却不敢肯定还该做点什么。他把茶杯放在她身旁油漆剥落的窗台上。“他怕又要睡了。”他看着果戈理,加了一句,只见果戈理正含着妻子的奶头,腮帮子有节律地一鼓一鼓。

“我不会。”她固执地坚持道,眼光既不在孩子身上也不在他身上。她把窗帘拉开一点点,又松手任它落回去。“不是这里。不像这个样子。”

“你在说什么,阿西玛?”

“我在说你快点吧,快点读完学位。”她略顿了一下,然后冲动地第一次袒露心思,“我在说,我不想一个人在这个国家把果戈理带大。这样是不对的。我想回国。”

他看着阿西玛,她的脸消瘦了,五官比结婚时轮廓分明多了。他知道,她在剑桥跟他过日子,做他的妻子,已经付出很多很多了。不止一次,他从大学回到家里,见她郁郁不欢地窝在床上,一封一封读父母的来信。多少个清晨,他感觉到她在无声饮泣,于是伸手把她搂在怀里,却找不到什么话来安慰她。他只觉得一切都是自己的过错,不该和她结婚,不该把她带到这里来。他突然想起了戈什,他在火车上的旅伴,就是因为妻子才从英国回去的。“回国,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遗憾。”就在死前几个小时,戈什曾这样向艾修克坦言。

几声轻轻的敲门声传来,打断了他们,是艾伦和朱迪、安珀和克萝芙,他们都来看望婴儿了。朱迪手中托着一个盘子,上面盖着格子花布,说她做了一个西兰花乳蛋饼(3)。艾伦放下一垃圾袋安珀和克萝芙用过的旧婴儿衣服,打开一瓶冰镇过的香槟。酒泛着泡沫,溅到了地上。他们把酒倒进杯子里,共同为果戈理举杯。阿西玛和艾修克只是做出抿酒的样子。安珀和克萝芙一边一个地站在阿西玛身旁,果戈理一手抓住一个人的手指,惹得她们兴奋不已。朱迪从母亲怀里把婴儿抱起来。“你好,小帅哥。”她嘴里咕咕地叫着逗他。“呃,艾伦,”她说,“我们再生个这样的吧。”艾伦提议去地下室把女孩们的小床搬上来,接着他和艾修克便在大人的床边把它安装了起来。艾修克出门去了趟拐角的店里,于是妆台上阿西玛全家的黑白照片便被一盒随用随扔的婴儿尿布取代了。“那个乳蛋饼要三百五十度烤二十分钟喔。”朱迪对阿西玛说。“需要什么,喊一声就是了。”他们临去的时候,艾伦又加了一句。

三天以后,艾修克回麻省理工,艾伦回哈佛,安珀和克萝芙都回学校了。朱迪也同往常一样去那个保健机构上班。阿西玛第一次一个人与果戈理剩在了这幢寂静的空房子里。她睡不着觉,比最坏的时差反应都厉害得多。她坐在客厅凸窗前的三角椅上,整天地哭。她哭着喂孩子吃奶,哭着拍他睡觉;果戈理睡醒哭叫着要吃奶的时候,她仍在流泪。邮差来过以后,她因为没有加尔各答来信而哭泣;电话打到系里找艾修克,碰巧他没接到,她也会哭。一天她去厨房做晚餐,却发现米已经没有了,她一下就哭了起来。她上楼敲艾伦和朱迪的门。“你自己拿吧。”朱迪说。可惜朱迪罐子里只有黄糙米。阿西玛礼貌地要了一杯,下楼就倒掉了。她打电话找艾修克,要他回家路上买一包。这次,肯定那头没人接以后,她站起身,洗脸,梳头,给果戈理换了衣服,再把他放进从艾伦和朱迪那儿继承来的深蓝色白轮童车里。第一次,她推着孩子穿行于剑桥宜人的街道,前去至纯超市买一包长粒白米。这次出门比往常花的时间长些;在大街上,在超市的货架间,总有素不相识的美国人突然注意到她,微笑着过来向她道贺。他们好奇地、满怀欣赏地往童车里瞧。“多大了?”他们问。“男孩还是女孩?”“叫什么名字啊?”

她开始为自己感到骄傲了,这件事是她独力做成的,后来更成了她的日常工作。像艾修克那样,一周七天忙于教学、研究和毕业论文,她也找到一些事情,把自己的时间占得满满的,非得全力以赴、耗尽精力不可。生果戈理以前,她的日子看不出规律来。她会一连好几个小时在家里打瞌睡,生闷气,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读那五篇孟加拉文小说。可是如今,曾经慢吞吞的时光,突然间变得飞快,一眨眼就到了晚上——同样的几个小时,都耗在了果戈理身上,耗在抱着他三个房间来回转悠上了。现在她六点钟醒来,马上把果戈理抱出小床喂头一次;随后半个小时,她和艾修克躺在床上,把婴儿放在中间,欣赏赞叹他们做出来的小人儿。十一点到一点,果戈理还在睡觉,她就把晚餐准备得差不多了——这个习惯她将会保持好几十年呢。每天下午,她带孩子出去,在大街上来回闲逛,不是买这个买那个,就是去哈佛园坐坐。有时母子俩会来到麻省理工校园,坐在一张长椅上等艾修克,带给他一些家里炸的咖喱角和一罐新烧的茶。有时候,她盯着孩子仔细打量,从他脸上看到了她家人的影子——母亲的亮眼睛,父亲的薄嘴唇,弟弟的斜嘴微笑。她找到一家卖毛线的店,开始织些冬衣,给果戈理打了小毛衣、毯子、手套和帽子。每隔几天,她就在厨房的瓷洗碗盆里给果戈理洗个澡。每周一次,她把果戈理的手指甲、脚指甲都仔细地修剪整齐。推着孩子去儿科医生那里打免疫针的时候,她就站在外面,用手指堵住自己的耳朵。一天艾修克带了架傻瓜相机回来,给婴儿拍了些照片。在果戈理睡着的时候,她把那些带白边的正方形照片粘到相册的塑料膜下面,再在遮蔽胶带上写好说明贴上去。为了哄他入睡,她哼着母亲曾为她哼过的孟加拉歌曲。她陶醉于他的皮肤散发的甜甜的、牛奶似的芳香,陶醉于他呼吸里的黄油香味。一天,她把孩子高举过头,张着嘴朝他笑,这时,才喂的尚未消化的奶从他嘴里呼地涌出,泼进了她的嘴。她一辈子都将记得,那股温暖的酸酸的液体扑进嘴里时,吓了她一大跳,那味道让她一天都咽不下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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